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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主題: 台北縣「大赦」違建 年底恐爆搶蓋潮
評論對像: user01 | 2007/12/9 上午 10:29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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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縣「大赦」違建 年底恐爆搶蓋潮

【聯合報╱記者黃福其/板橋報導】 2007.12.06 03:51 am


台北縣工務局正研擬違章建築處理自治條例草案,計畫分3階段重新執行違建拆除管制,明年起的新違建隨報隨拆,84年至96年底的違建則「列管待拆中」,不再優先拆除,草案尚需經縣府縣務會議、縣議會通過後才能實施,地方上正、反兩面意見都有。

板橋市長江惠貞認為不妥,指出縣府應優先做民生建設,拆除或取締等「破壞」面的政務,並非那麼急迫,而且違建該拆就拆,她不贊成採取分階段、或分類的差別待遇;她說「縣府要這麼做,先得過了縣議會那關再說」。

台北縣議會副議長陳鴻源則支持,說北縣已升格準直轄市,龐大違建影響市容景觀、公共安全等,確實該好好處理,但目前違建量太大,若採新作法先斷源,再慢慢消化積案,確是好想法。

當過新店市長的曾正和議員說,目前新、舊違建以84年為區分,但實務上不論新、舊違建都拆不完,光是新違建,縣府人力每年只能拆除新增違建量的約三分之一,根本沒能力再去拆舊違建,因此分段處理、先遏阻新增違建,「對大家都好」,民代也可不必面臨選民請託的壓力,但重點是縣府要能貫徹新違建一律嚴拒關說,不能有差別。

土城市長盧嘉辰也樂見新制,他說違章問題坐大且愈來愈多,源頭雖來自民眾,但政府也有責任,若能有充分配套及法令來好好管理,影響重大的違建優先拆除,不嚴重的在法令許可範圍,給民眾一些空間,也有政府補償多年來「失職」的意義,否則放任問題愈來愈嚴重,絕對不是好事。

盧嘉辰也提醒縣府,在新制實施前,要注意民眾會不會鑽漏洞,在12月底前搶蓋違建的問題。

縣府工務局表示,草案仍在研擬中,民眾如果這段時間搶蓋違建,就隨報隨拆,絕不手軟。

【2007/12/06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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